一、学院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是福建省首家独立建制的纪检监察学院,为学校直属的二级实体教学科研单位,主要承担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任务。
2022年10月,福建师范大学在福建省高校中率先成立纪检监察学院,2025年3月学院独立设置、实体化运行,有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工作,获批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纪检监察本科专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等研究方向,初步构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形成“纪委推动、协会指导、大学担当、学院主体”的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格局,相关工作得到中央纪委、福建省纪委监委和中国纪检监察协会、福建省纪检监察协会等领导的充分肯定,是中国纪检监察协会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分会首批会员单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和研究人员22人,具有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5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10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基金项目等20多项,出版《朱子全书廉洁章句辑要》等多部著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纪检监察研究》等权威刊物上发表文章100余篇。注重与实务部门合作,与省委办公厅合作完成多部地方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后评估工作,积极提供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服务,与国内建设纪检监察学科的兄弟高校学院建立密切联系。
新征程上,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将坚定不移走专业性内涵式特色化发展之路,努力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纪检监察人才培养重要基地、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重要摇篮、纪检监察理论与实务研究重要高地、党委和纪委监委决策咨询重要智库,为构建中国特色纪检监察自主知识体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和具体需求
(一)高端人才
1.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法学类、政治学类(纪检监察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公安学类(公安学)、公共管理类(公共管理)、会计与审计类(审计)等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优先;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且达到学校聘任正高级职称的业绩要求,近5年综合业绩达到学校规定的高端人才条件,或与此水平相当的高端人才;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及相应的教学组织能力,能圆满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二)青年英才
1.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法学类、政治学类(纪检监察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公安学类(公安学)、公共管理类(公共管理)、会计与审计类(审计)等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优先;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近5年综合业绩达到学校规定的青年英才条件,或与此水平相当的青年拔尖人才;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及相应的教学组织能力,能圆满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三)优秀博士
1.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法学类、政治学类(纪检监察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公安学类(公安学)、公共管理类(公共管理)、会计与审计类(审计)等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优先;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近5年综合业绩达到学校规定的优秀博士条件,或与此水平相当的青年优秀人才;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及相应的教学组织能力,能圆满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三、薪酬等待遇
按福建省和学校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四、应聘材料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引进人才申报表》(见附件)、能体现个人专业能力和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学府南路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8层(邮编:350117)。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6047;邮箱:532410857@qq.com。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引进人才申报表(点击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