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纪检监察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12浏览次数:586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

备注

 030800

纪检监察学

 3


注:1.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2.考核方式为网络远程面试,采用腾讯会议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接收对象为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本科专业应为0301法学类、0302政治学类、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6公安学类、1204公共管理类下的相关专业。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四)在学期间外语成绩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有效期内的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新托福考试成绩70分以上;

2.外语为日语、法语等少数语种四级考试不低于52分。

获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以上奖励者或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其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我院递交有关材料。

(二)复试时间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928日前,如有合格生源,我院将安排第一批次复试。具体情况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2.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3.外语成绩证明;

4.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5.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以上材料扫描件请于复试前通过邮件发送到邮箱jjjcjx@fjnu.edu.cn。也可到学院现场提交相关复印件(注意:所有复印件上均需注明“经本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标注日期)。

(四)其他工作安排

1.拟录取的考生,须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51日后的体检报告均可),并于103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527室,研究生招生科收,联系电话:0591-22867434

2.学院为拟录取的推免生指定指导教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

3.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听说能力(1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45分)、综合素质和能力(45分)。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统一为20分钟,其中思政考核与外语听说能力共5分钟,专业素质和能力与综合素质和能力共15分钟。

五、录取规则

1.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4.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慎重考虑,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将不予解锁。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6047;邮箱:jjjcjx@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996931;邮箱:jjjcxy@fjnu.edu.cn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索莱达大楼21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