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5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更好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相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25〕28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师大纪监〔2025〕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拥有我校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按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
我院2025级研究生有一等奖学金名额1个,二等奖学金名额2个,三等奖学金名额3个。
三、评定依据
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为主要依据,推荐评选学业奖学金的相应等级次序。
四、组织实施
(一)学生申报
1.2025级硕士研究生填写并报送《福建师范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11日17:00,申报人按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索莱达楼2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jcxytw@163.com。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视为放弃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二)审核、公示
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将名单和《福建师范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相关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未缴清学费,且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或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研究生、未参加校规校纪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各类奖学金。
(三)确因特殊困难无法缴清学费的,在申请前需提交由导师作为担保人签名的说明,说明需提交学院评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单位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交。经审批获评的,奖金将优先用于缴交学费、住宿费。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纪检监察学院
2025年10月9日